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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說到過年,最重要的就是——賭。

  「自摸,胡了,莊家連三拉三,一共八台。」將牌倒下,我得意洋洋的朝另外三人伸手要籌碼。

  「沒想到媳婦妳的牌技這麼好。」老妖孽……呃,歐爸爸扶了下眼鏡,臉色溫和的笑了笑。

  好個笑裡藏刀,那隱形的刀子刺得我頭皮微麻。

  「哪裡哪裡。」我客客氣氣的,努力忍住才不使嘴角咧到耳後。「運氣好而已。」

  不是我自誇,打麻將這種事,除了運氣之外,講究的是技術和冷靜度。方城之戰一開打,這對父子就煙硝味濃厚,而且根本就是互相在堵對方的牌……說實話,這種行為真的很幼稚。當然,鷸蚌相爭,一旁的漁翁就得利囉!

  等他們發現情況有異,我桌上的籌碼早疊得斗高了,他們的則是稀稀落落的。

  收著各家籌碼坐回椅上,我心裡那是一整個的爽啊。你們這兩隻妖孽也有今天,哈哈哈!

  「運氣是嗎?」黎華意味深長地看我一眼,「我怎麼覺得妳是在趕盡殺絕。」

  「你想太多了」我埋頭認真洗牌,打死我都不會承認我的確是趁機在滅殺他們。

  「不過,」他洗牌的手停下,「我倒是很支持妳讓那個老頭輸到脫褲。」他笑得狡詐,指尖親暱地刮下我的臉,「當然是不能這樣對我,懂嗎?」

  我很不給面子,直接吐出一句:「牌桌上是戰場,誰還管你那麼多,兒女私情閃邊涼快去。」

  他聞言臉色一變,配著歐爸爸的悶笑聲做為背景音樂,周身瀰漫令人害怕的氛圍。我眨了眨眼,顫微微地嚥口水。

  他瞅了我一會兒,抿著的唇慢慢牽起,隨即長手一伸,拿走我的一疊籌碼。

  「喂!你做什麼?」我欲抓住他的手卻撲了個空。

  「夫妻財產共有,妳的不就是我的。」他很理所當然。

  誰跟你夫妻!

  我氣得撲上去搶,他手摟在我腰上制住我,另一手高舉,無奈我怎麼勾都勾不到。

  「還來啦!」我快要抓狂了。

  「你們感情很好哦!」歐凱文堆著牌,笑咪咪的。

  「誰跟他感情好啊?」我抗議,試圖掙脫黎華的箝制。

  他倒是笑得開心,貼我貼得緊,還在我耳旁呵氣,「幹嘛不好意思,我們感情好是事實。」說完在我臉頰親了一下。

  我楞住了,不可置信地睜大眼,怒氣處於就要爆發的臨界點上,正要發飆,他卻在我耳邊低語,「記住,要配合。」

  咬牙忍了忍,強壓下怒火。為了休假,我真可說是出賣靈肉,被吃豆腐也吭不得一聲。

  漲紅的臉,完全是被氣的,卻被歐凱文當成是害羞……既然如此,我就順水推舟,把這點發揮得淋漓盡致。扭捏地拍了黎華一下,嬌羞地說了聲,「討厭啦!」聲音噁心的我聽了都想吐。然後很不好意思地埋在他頸窩,摀著臉好害羞……其實是在竊笑。

  這掌我用了八成功力,非打到他內傷不可。

  我咬唇,忍著不笑出聲來,小小聲說,「配合也是有限度的,你不要太超過。」

  「妳出手也太重了吧。」他抱怨。

  「我沒打臉。」看,我多留情。

  他眼底閃過一絲狡詰,好看的笑在唇邊漾起,說,「我就知道妳最好了。」在我還搞不清楚狀況的時候,伸手又拿了我一疊籌碼。

  這個爛人……

  「真沒出息,還要靠媳婦接濟。」歐爸爸語氣不屑,滿臉鄙夷。

  「吃軟飯也是要有本錢,」黎華挑釁,「像你這種沒本錢的老頭是不能理解的。」

  「說話小心點,臭小子。」

  「你才注意點,死老頭。」

  兩人劍拔弩張,瞪視對方的眼神像在看什麼髒東西一樣,背後好像還出現龍爭虎鬥的殘影,夾在中間的我看了都汗。

  如果不是歐媽媽出來圓場,肯定僵持著,麻將也別打了。

  但她卻是來趕我們去睡,這點叫我大大的不能接受,拼命能拖則拖,就是賴著,硬是多打了個三圈,被說是賭性堅強。

  「守歲嘛。」

  藉口很爛卻實在,還能得人疼。

  「多學著點,這就叫孝心。」歐爸爸明著誇我,暗貶某人。

  黎華本來就不是個好兒子。「反正禍害遺千年,何必。」

  「哼,要你守?我也沒那個福氣。」冷臉一轉過頭來立刻變得和顏悅色。「媳婦妳早點休息,女孩子不適合熬夜,」他頓了頓,眼神邪氣,「不想睡做點運動也好。」

  ……這意思是我想的那個嗎?老頭!你想抱孫子做夢去比較快!

  關上門,我挺胸縮腹,一手插腰,很有氣勢地指著黎華說,「你,睡地板。」

  他直接在床上躺下,手放在後腦勺枕著,把我的話當耳邊風。「記得關燈。」

  為什麼我要和這個可惡的傢伙睡同一間房?

  「我是女生,你應該要把床讓給我!」我拉著他。

  他懶懶地睜開眼,「這是雙人床。」

  「我不要和你睡!」我揪住他的領子,「而且為什麼只有一條棉被?」

  「這樣才不會起疑。」他解釋。

  這是什麼理由!夫妻多一條棉被都合理,現在人睡癖一堆,不會說我踢被啊?我都願意抹黑自己了,他怎麼就這麼顧我面子。

  說到底,他認真交個女朋友不就好了。事業重要?身為經紀人我舉雙手贊成他談戀愛啊,不公開就地下情咩(公開我也不介意,反正被瘋狂粉絲潑硫酸的也不是我……)。用得著我賣清白嗎?害我現在覺也睡不好,可惡!

  「我不睡了!」我賭氣的坐在地板上。

  「那妳要做什麼?」他側過身來,支著頭,邪邪一笑,「不會真的想跟我做運動吧?」

  我的回覆是從書櫃抽出一本辭海砸過去。

  幹!真的要我飆髒話是吧?

  「開個玩笑而已。」

  難笑死了。我賞他個超級大白眼,外加狠厲的一瞪。目光在書櫃上搜索,決定把他的日記找出來,賣給各大報社,轟動全台。什麼保密條約、經紀人的原則管他去死,我要這個男人好看!

  日記沒找著,倒是先被我給找著了相本。我趴在地上翻閱著,看著黎華從可愛小正太蛻變成俊帥公子哥,嘖嘖稱奇。妖孽果然從小就是妖孽,那勾女人的能耐不是蓋的,每張照片裡出現的女性,下至幼稚園上至老太婆,都給勾魂去了,難怪當初會拍一支廣告就紅透半片天。

  黎華不睡覺,湊過來跟我一起看。難道說,他發現我打算等他睡著再把他踢下床了嗎?

  「妳應該不會把照片拿去賣吧?」他突然開口,倒是讓我愣了一下。怎麼沒想到這招?

  「我是那種人嗎?」我反問。

  他不答,眼底寫著「妳就是那種人」的態度看我。

  好吧……我承認,我是。準備等等來偷一張……就那張包尿布奔跑的吧。

  我翻了翻,突然覺得某張照片上的景色很熟悉。「這不是『綠湖』農場嗎?」

  他點點頭,「在我出道前全家每年都會去那玩。」

  「每年啊……我小時候也去過,不過好像沒見過你,」我淡淡瞅他一眼,恍然大悟,「啊,我知道,因為你太老了。」

  快步入中年的男人,對「老」這個字反應很大,我的臉因此受到重傷害,被掐腫了。

  「妳先懷疑是妳記憶力退化吧。」他冷冷的說。

  我撫著臉頰,決定把沒包尿布的那張也拿去賣給雜誌社。

  看著照片上和樂融融(撇開那對父子的互厭不談),不禁有些感慨,曾經我也是這樣,只可惜,不管是哪個世界,最後都徒留我一個人……

  我知道筱筠和若綺都很樂意招我一起過,但總說也不好叨擾,畢竟是闔家團圓的日子,多我這麼一個人總是奇怪。如果黎華沒來找我,大概又是睡過一個年了。雖然熱絡的招呼令我又驚又怕,和一丁點的過意不去……怎麼說我都是個假的。

  不自覺地想到那個也不過年的傢伙,有些釋然。世界上有很多人一樣,在孤單中盤旋著,深陷不已……

  模模糊糊地,我不記得是怎麼睡著的,大概和黎華聊著,嘻嘻哈哈就睡了,等我被清晨的鳥叫聲吵醒時,才發現躺在床上。

  揉揉眼,一轉頭就見到一張俊臉,心臟不好真的會驚到。我坐起身來,皺著眉把腰上的豬蹄甩開。這人睡癖怪異,一定是常常抱女人睡覺,豬!

  盆洗完後我下樓去,搔了搔腦袋,還不大清醒,看看掛在牆上的時鐘,才八點,想再去躺一下,反正把障礙物踢下床就好。

  「孟晨,這麼早就醒啦。」

  嬌嫩的嗓音打消我的念頭。

  「早……」我轉過身去禮貌道早,雖然有些氣虛。

  「我去幫妳準備早餐。」歐媽媽嫣然一笑,宛若初春花開,閃得我眼前白花花的。墨鏡,我的墨鏡在哪?

  我坐在餐桌旁,稀飯參肉鬆在碗裡攪啊攪,弄得稠爛爛的,眼睛都快瞇起來了。拿起筷子,呼嚕呼嚕的吃下去。吃飽好睡覺。

  歐凱文似乎心情很好,哼著歌走來,對我溫和一笑,「早安。」

  我聽出他哼的曲子,作弄人的壞心竄起。「早啊。」我咧嘴一笑,「永遠支持若綺的歌迷。」

  他被牛奶嗆到,睜大眼睛脹紅著臉看我,結結巴巴的,「妳……妳……」

  「放心,只有我知道。」我拍拍他的肩膀,「我不會說出去的。」

  我說完呼嚕呼嚕地繼續吃。歐凱文在一旁困窘尷尬,沒吃幾口就下桌了。

  真是純情少男,匿名送花被揭穿,這樣就臉紅了。哪像黎華,只要是合作的女藝人都會約出去吃飯,那調調,像是個情場老手似的。兄弟倆差真多。

  只因為林芬芬事件,若綺幫忙付了醫藥費,又請他保密,就認為這女孩溫柔善良,更不名利虛榮,從此就傾心了,化身成「永遠支持妳的歌迷」默默在一旁瞻望。我只能說,單純啊,怎麼可以單純成這個樣子。就沒想過她是裝的嗎?

  我走到庭院,看著院子裡的一棵樹發呆。睡意在吃飽後消失,讓我很無奈。

  「晨。」

  我聞聲扭過頭,雙手插在外套口袋。「幹嘛?」

  黎華很少叫我名字,可是一叫,就讓我覺得噁心,雞皮疙瘩的。我跟他說兩個字、連命帶姓都可以,他就是偏偏只叫一個字……故意的是吧。就要跟我唱反調。

  「真難得妳會早起。」他語氣充滿驚奇。

  我白了他一眼,撇過頭哼一聲。也不想想是誰害的。

  風呼嘯一聲,颳起落葉,我看向樹枝上的新芽,淡淡地問,「這顆是梨樹吧?」

  「妳知道?」他挑眉。

  我手輕輕撫上樹幹,「我家以前也有種一顆。」我緩緩看向他,「因為梨花的花語是愛情……」聲音很輕很輕,「但它是梨花,是離花……」

  愛情怎能不分離?

  我閉起眼,深深吸一口氣,抬眼對他笑了笑,「你不會是因為這棵樹所以叫黎華吧?」

  他看了我一會兒,抬首望向梨樹,「是啊,我媽姓黎,我名字裡有個華字,梨花,黎華,當初就這樣取了。」

  「怎麼沒想過用原姓?」我問。

  「妳應該很早就知道我跟凱文的關係吧。」他插了句不相關的話。「妳之前就見過他,可是妳昨天卻沒有感到驚訝,大概是PSTV某個愛探查小道消息的人告訴妳的?」

  「呃……算是啦……」我回答得勉強。總不能告訴他,我有一半的靈魂是穿過來的,所以才知道。不過也算是八卦莉莉告訴我的……

  他嘆了一口氣,「這圈子裡有很多藏不住的秘密,我不希望我的家人受到媒體騷擾,不用本名,就是為了防止這種事。」

  好像……哪裡怪怪的?

  我專注地盯著他一會兒,然後低頭沉吟。「其實……」我淡淡覷他一眼,「你根本只是想跟歐爸爸作對吧?」

  他看著我,驀地嘴腳彎起,「就說妳很聰明。」

  可以的話我想笨,傻人有傻福,看我衰成這樣就知道。

  「沒錯。」他直接承認,「我就是不想順了那老頭的意。當初他要我讀醫學系,我就考法律;他要凱文好好唸書,我就偏偏帶他去跳舞,讓他糜爛。」

  欸欸,這是哥哥該做的事嗎?

  「剛好星探找上我,我就順理成章進演藝圈,他想要我不紅,我就當藝能天王。」

  「那相親呢?」我搔搔臉頰。

  他安靜了,半晌,才默默開口,「我媽要我去的。」

  所以不想去只是找假的,不是當花花公子。

  結論是,對娘親來說,他是乖兒子(算吧……);對老爹來講,他就是個逆子,會氣到吐血的那種。

  話說,後來我把照片拿去賣(我有仔細檢查過合約內容,他不能告我),多賣了一張小學運動會的,掀起一股正太風潮,雌性生物都瘋狂了。

  十天沒工作的我跑去避風頭,快快樂樂的度過美好的日子——跟周公下棋,跟周公聊天,跟周公撻伐妖孽。好棒!

  但該來的逃不掉,在夜黑風高的晚上,我戴著漁夫帽加墨鏡,抱著行囊偷偷遣返回家時被逮。

  至於下場嘛……

  這次第,怎一個慘字了得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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